一、竞赛目的
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活跃校园运动氛围,加强各学院之间交流,增进学院凝聚力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同学团结协作精神,锻炼学生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篮球运动技术水平,提高学生心理承受能力,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特举办此次比赛。
二、比赛日期及地点
2022年5月2日开始。红湘校区北校篮球场、雨母校区灯光球场。
三、参赛单位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衡阳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计算机/软件学院,数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语言文学学院,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船山学院,国际学院、研究生院共18个单位。
四、竞赛项目
男、女篮球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人数
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院领导或老师),教练员1人(可兼运动员),运动员15人,每场比赛前确定12人上场名单并填写在记录表,只能登记在记录表上的12人上场比赛,另外3人不得上场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
1.有正式学籍且身体健康的在校大学生,运动员不得跨院参加比赛。
2.研究生可回到各自学院参加比赛或研究生院单独组队参加比赛,但不可以同时在本学院和研究生院两支队伍参赛。
3.凡参赛队员必须带学生证,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该队比赛成绩并停赛1年,通报学校相关部门。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12:00前。
2.以各单位上报的报名表(见附件1)为准(名单上报后不得更改);电子名单发邮箱408868687@qq.com,一份纸质名单需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抽签时与比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2)一并上交校学生会体育部,两份报名名单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兹定于2022年4月29日中午13:00在体育学院二楼会议室召开赛前联席会暨报名会。
4.篮球联赛指导教师:陈老师,联系电话:15211836731。
六、竞赛办法
(一)按照2022版《篮球裁判规则》执行,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特殊规则:比赛为四节,每节10分钟,前三节不停表,暂停、第四节最后3分钟以及加时赛停表;
(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制进行,分校区进行比赛,雨母校区的队伍为A组和红湘校区的队伍分为B组和C组,每个小组前两名直接晋级八强赛;
(三)第二阶段附加赛,每个小组第三名和第四名参加附加赛,附加赛采用单循环赛制,小组赛成绩带入附加赛阶段。若某个小组不足6支队伍,则小组第三参加附加赛。
(四)第三阶段八强赛采用交叉淘汰赛制。
(三)成绩计取
1.记分方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以0分计。
2.决定名次方法: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如果积分相等,则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名次:
(1)同积分队伍之间的比赛胜负来确定排列名次;
(2)同积分队伍之间的净胜分来确定排列名次;
(3)同积分队伍之间的总得分来确定排列名次;
(4)同积分队伍组内的净胜分来确定排列名次;
(5)同积分队伍组内的总得分来确定排列名次;
(6)如果再相同就以抽签来决定名次。
七、比赛分组
按照2021年校园杯篮球联赛前八名队伍进行蛇形排列,其余队伍进行分组抽签,雨母校区为A组,红湘校区分B、C组。
男子组:第一名衡阳医学院落位B1,第二名土木工程学院为C1,第三名核科学技术学院为C2,第四名语言文学学院为A1,第五名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为B2,第六名电气工程学院为A2,第七名船山学院为B3,第八名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为A3,其余队伍按校区抽签落位。
女子组:第一名衡阳医学院B1;第二名土木工程学院为C1,第三名松霖建筑与设计艺术学院为A1,第四名公共卫生学院为C2,第五名语言文学学院为A2,第六名船山学院为B2,第七名电气工程学院为A3,第八名化学化工学院为B3,其余队伍按校区抽签落位。
八、比赛要求
1.参赛队员在场上必须服从裁判,尊重对手,赛出水平,赛出风格;如出现辱骂裁判、打架斗殴、罢赛等不文明现象,除按规则处罚外,将上报组委会进行进一步处罚。
2.在比赛过程中,比赛双方的暂停和换人必须向记录台提出,不得向场上裁判员提出申请,临场裁判不予受理。
3.上场队员要求服装统一和有明确规范的号码,以免误判。
4.各队应按时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以上,作自动弃权处理;无故弃权球队不能参加后续比赛。
5.雨母校区学生往返红湘校区参加比赛,请各学院自行安排,注意交通安全。如遇雨天,比赛顺延。
九、奖励办法
1.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2.评选优秀运动员,每个学院2人(学院推荐,男、女各一名);优秀学生裁判员5人,颁发证书。
十、疫情防控
1.参加活动各方及全体人员要听从指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各队领队为本队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队要高度重视比赛活动期间疫情防控与安全教育工作,强化本队成员的疫情防控与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确保本队参赛人员的安全。
3.有异常情况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比赛活动。
十一、申诉程序
各代表队若要求申诉,在比赛结束30分钟以内提交申诉报告(领队签字)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代表队若对运动员资格提出申诉,必须在该运动员(队)比赛时提出且在结束后写出书面申诉报告(附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交组委会裁决。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十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学院。
运动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全面发展。
二、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三、积极参加运动训练,态度端正,服从教练,认真完成比赛任务。
四、奋力进取、顽强拼搏,胜不骄、败不馁。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
五、团结友爱、关心集体,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诚信。
六、着装规范,精神饱满,充分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
七、不吸烟饮酒、不沉溺于网络,养成阳光健康的生活方式。
裁判员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体育竞赛裁判工作。
二、努力钻研业务,精通规则和裁判法,积极参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三、严格履行裁判职责,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四、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坚持原则,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五、裁判员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团结协作,共同提高。
六、服从组织,尊重纪律,执行任务时精神饱满,服装规范整齐,仪表大方。
观众守则
一、观众要遵守赛场纪律,维护赛场秩序,做到文明观赛,不得起哄,鼓倒掌,喝倒彩,更不得有其它不文明行为,否则予以本队处罚。
二、任何观众不得谩骂裁判、球员、领队及其他观众,若出现此类情况,仲裁委员会视情况严重程度,可以直接取消该学院球队参赛资格。
三、各院球员、观众要服从赛场秩序,接受组委会及工作人员的管理,如有不服从者,直接取消该院球队参赛资格,追究领队责任,组委会将上报学校,追究该学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