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南华大学2021年“校园杯”大学生足球赛的通知

2021年04月13日 15:18 体育学院 点击:[]

各学院:

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校园运动开展,加强各学院之间交流,增进学院凝聚力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同学团结协作精神,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坚持不懈的意志品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足球运动技术水平,增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经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南华大学2021年学生“校园杯”足球比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一、竞赛时间:比赛时间定于2021年4月17日开始。

二、竞赛地点:红湘校区南校足球场、雨母校区足球场。

三、参加单位: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松霖设计与艺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理学院,衡阳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国际学院,船山学院、研究生院共18个单位。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大学生,且不能跨院参加比赛;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学生,且只能代表研究生院参加比赛。比赛时请各参赛学生带学生证参赛。

(二)各学院报领队1名(学院领导或老师),教练1名,运动员不得低于11名且不得超过24名。

五、报名时间:4月12日(周一)前请各学院将报名表电子档交体育学院李绍合老师邮箱(1522952755@qq.com),过期不予受理,按弃权处理。

六、定于4月13日(周二)中午12:30在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赛前准备会,届时各学院将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报名表上交后抽签决定分组及解读竞赛规程,请各领队或各学院体育部长、队长按时参加。

联系电话:体育学院 李老师 18692267649



南华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附1:南华大学2021年“校园杯”大学生足球赛竞赛规程

附2:2021年南华大学“校园杯”大学生足球赛报名表




附件1:

南华大2021年“校园杯”大学生足球赛

一、竞赛目的

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校园运动开展,加强各学院之间交流,增进学院凝聚力和集体主义精神,培养同学团结协作精神,培养学生顽强拼搏,坚持不懈的意志品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足球运动技术水平,增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特举办此次比赛。

二、比赛日期及地点:

(一)开赛日期:2021年4月17日开始。

(二)竞赛地点:红湘校区南校足球场;雨母校区足球场。

三、参赛单位:

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核科学技术学院,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学院,松霖设计与艺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数理学院,衡阳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国际学院,船山学院、研究生院共18个单位。

四、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大学生,且不能跨院参加比赛;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在校学生,且只能代表研究生院参加比赛。比赛时请各参赛学生带学生证参赛。

(二)各学院报领队1名(学院领导或老师),教练1名,运动员不得低于11名且不得超过24名。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单循环,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赛制。按照2019年联赛排名设立四个种子队,进行分组抽签,雨母校区为一组,红湘校区分三组;国际学院落位A组;核科学技术学院为B组,船山学院为C组;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为D组;其余学院抽签落位到A、B、C、D四个组。

(二)小组赛决定名次办法: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两队胜负关系;

(2)如果还是相同,小组赛净胜球数(即进球数减去失球数);

(3)如果还是相同,则按照进球数多少来排序;

(4)如果还是相同,则按公平竞赛积分来排序,比赛中得到的红黄牌会减少公平竞赛分数,黄牌减1分,第二张黄牌导致的红牌减3分,直接红牌减4分,黄牌加直接红牌减5分,单场比赛中一位球员只会因上述四种情况之一扣分;

(5)如果还是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3、如遇三队及以上积分相等,则按下列顺序决定名次:

(1)积分相等队伍之间比较直接对决的得分数;

(2)如果相同,则算几支队伍之间直接对决的净胜球数;

(3)如果还是相同,则按照小组赛的总净胜球数;

(4)如果还是相同,则按照小组赛进球数多少来排序;

(5)如果还是相同,则按公平竞赛积分来排序,比赛中得到的红黄牌会减少公平竞赛分数,黄牌减1分,第二张黄牌导致的红牌减3分,直接红牌减4分,黄牌加直接红牌减5分,单场比赛中一位球员只会因上述四种情况之一扣分;

(6)如还是相同,则抽签决定名次。

六、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按照中国足协2021-2022年足球竞赛规则执法:

1、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2、每场比赛每队允许填报9名替补运动员,可替换7名队员。全场比赛换人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中场休息换人不计换人次数。列入替补名单的运动员均可替换上场,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本场比赛不得再次上场比赛。

3、红、黄牌在全部比赛中累计。在赛会期间得到红牌或累计3张黄牌的运动员,将自动取消下一场比赛的资格。同一名运动员被第二次出示红牌,终止该名队员参加后续的所有比赛资格。

4、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中止时比分为比赛结果。

5、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比赛中断,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将尽快另选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6、只允许穿布面胶底足球鞋或TF鞋底足球鞋,不允许铲球。

(二)比赛球队须按照《比赛日程表》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场报到,队长必须将填写的上场11名运动员和替补运动员名单及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的学生证提交第四官员,赛前未填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该场比赛。

(三)替换比赛队员时,必须向第四官员登记,经主裁判示意后在中线进行替换:

1、守门员可与其他场上队员互换位置,但须更换参赛队服,并事先通知裁判;

2、替补守门员需更换区别于场上队员的衣服,并应在比赛成死球时互换;

(四)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

1、在同一场比赛中累积被罚2张黄牌或1张红牌的球员必须停止参加该队的本场余下时间的比赛场,并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2、第一阶段比赛的红、黄牌带入第二阶段;

(五)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组委会作出决定后通知参赛队;

(六)比赛时服从裁判判罚,如比赛中出现攻击裁判等恶劣违纪行为或因对裁判判罚不服罢赛者,则取消本队比赛资格,情节严重者交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七)本学院比赛时领队到场组织学生文明助威,维持本学院学生球迷秩序,防止意外发生;

(八)每场比赛结束后,当场主裁、助理裁判员和各队队长须在比分表上签字;

(九)严禁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合参加该项比赛的学生报名参加此次比赛,否则后果自负。

(十)如天气比较炎热时,主裁判可允许上下半场的3分钟补水时间。

(十一)若遇小雨天气,比赛将继续进行;如遇打雷天气,则比赛延期。

七、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评选优秀运动员,每个学院2人(学院推荐);优秀学生裁判员5人,颁发证书。

八、裁判员:本次比赛所有裁判员均由体育学院教师和足球协会裁判部成员担任。

九、疫情防控:

(一)参加活动各方及全体人员要听从指挥,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各队领队为本队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队要高度重视比赛活动期间疫情防控与安全教育工作,强化本队成员的疫情防控与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确保本队参赛人员的安全。

(三)有异常情况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比赛活动。

十、申诉程序:

(一)各代表队若要求申诉,在比赛结束30分钟以内提交申诉报告(领队签字)交大会仲裁委员会处理;代表队若对运动员资格提出申诉,必须在该运动员(队)比赛时提出且在结束后写出书面申诉报告(附证明材料),由代表队领队签字,交组委会裁决。

十一、其他

(一)各代表队要加强文明礼仪教育,遵守比赛纪律,服从安排,尊重对手、尊重观众、尊重裁判员。

(二)雨母校区学生往返红湘校区参加比赛,请各学院自行安排,注意交通安全。

(二)一律不接受口头申诉。

十二、大会设仲裁委员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体育学院。



附件2:

2021年南华大学“校园杯”大学生足球赛报名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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